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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检!3药企被收GSP,23家被立案查处

时间:2016-01-20 11:43:50  来源:中盟医药

导读

日前,湖北省潜江市药监局发布通报,对41家药品零售企业的飞行检查情况进行通报,3家药企被收回GSP证书,23家药企被立案查处,12家药企被责令整改!


 

根据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局相关文件规定,按照《潜江市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等有关规定,我局自2015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对我市41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飞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基本情况
本次主要针对2015年6月30日前通过药品GSP认证的55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检查,其中三级药店检查17家,达到了全覆盖,二级药店38家中抽查了24家。其中草根堂药店需进一步核查、华瑞大药房已停业、总口供销社大药房未发现存在药品问题。通过本次飞检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大部分自GSP认证通过以来,质量管理已有一定程度的滑坡,特别是在计算机管理、药品陈列、票据管理、执业药师在岗等方面问题较多,个别药店有严重违反药品GSP的行为。

存在的问题

(一)非正规渠道购进药品。非正规渠道购进药品。部分企业无法提供抽查药品上游企业的随货同行单,或所提供的票据为手写收据等。

(二)超范围经营。个别二级药店不具备经营注射剂的经营范围,在其冷藏设备中发现有胰岛素等注射剂。个别二级药店经营二类精神药品“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

(三)计算机管理不规范。部分药店未将中药饮片和非正规渠道购进的药品进、销、存纳入计算机管理,含麻黄碱的复方制剂未进行计算机限购和身份证登记,拆零药品的销售记录不全等。

(四)经营散装中药饮片。检查发现有部分药店仍存在购进、销售散装无合格证的中药饮片,拆除外包装后自行包装放入斗谱柜中,购进符合规范的饮片后对原有的散装饮片清斗不及时,个别中药饮片斗谱柜未正名正字。

(五)药品储存不符合规范。有经营冷藏药品的药店未将其放入冰箱或冰柜中按其规定温度储存;普遍存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混放的现象,个别药店药品区存放非药品;部分处方药开架销售;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未存放于专柜;拆零药品未集中存放且无拆零工具;不合格品区存放杂物;易串味药品与其他药品混放;个别药店在非营业场所储存药品等。

(六)电子监管流向异常。在一些零售药店扫描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发现有部分医保药品流向外省市医疗机构,怀疑为回收药品;部分扫码显示药品未被扫到该药店;连锁企业门店扫码显示在其它门店等。

(七)药师不在岗。零售药店普遍存在执业药师或驻店药师不在岗的现象,不在岗时未明示“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牌,普通营业员仍在销售处方药。

处理建议

(一)对以下12家企业提出责令整改,要求其在7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提交整改报告至相应辖区内监管单位:潜江市无忌大药房、潜江市益民药业有限公司益民大药房、潜江市卫氏大药房、潜江市普康大药房、潜江市同安堂大药房、潜江市启源堂大药房、潜江市益民药业有限公司益民大药房长征店、潜江市益民药业有限公司益民大药房龙湾店、潜江市平民大药房、湖北同济堂药房有限公司潜江市三桥药店、潜江市熊口供销社虹桥大药房、潜江市益民药业有限公司益民大药房浩口店。
 

(二)对以下23家企业按照GSP管理规定立案查处潜江市老百姓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潜阳东路药店、潜江市益民药业有限公司益民大药房潜阳中路店、潜江市益民药业有限公司益民大药房喻王巷店、湖北瓯越药业有限公司医药商场、潜江市康佳大药房、潜江市灵福大药房、潜江市仁康大药房、湖北康龙药业有限公司荷花堂药店、潜江市月玥大药房、潜江市世纪堂大药房、潜江市滕丽药房向阳店、潜江市悦康大药房、潜江市潜力信康药店、潜江市老百姓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华药店、潜江市老百姓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熊口药店、潜江市老百姓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浩口药店、潜江市老百姓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总口药店、湖北省同济堂药房有限公司潜江市熊口药店、潜江市明承药店、潜江市老新供销合作社潜南大药店、潜江市益民药业有限公司益民大药房老新店、潜江市益民药业有限公司益民大药房徐李店、潜江市阳升大药房。

(三)对以下3家企业收回GSP证书,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并处相应处罚:潜江市金梅枝药房、潜江市俊仁堂大药房、潜江市渔洋镇供销社大药房。